商业电视广告制作与传播有哪些特点?

发布时间:2019-10-23 16:04 作者:蓝调传媒行政办
  商业电视广告制作与传播是一种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广告传播的形式,它是利用电影、电视技术制作的广告,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兼有视听效果并运用语言、声音、文字、形象、动作、表演等综合手段进行信息传播,大部分的商业电视广告是由影视广告公司制作,并且向电视台购买广告时段进行播放。商业电视广告的商业化特质和发展,为企业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提供了数字化便利,也为郑州商业电视广告制作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市场需求。
 
  商业电视广告制作与传播的特点主要有传播迅速,宣传面广;直观真实,说服力强;形象生动,震撼力强;重复传播,被动接受4个方面:
 
  (一)传播迅速,宣传面广
 
  商业电视广告具备电波媒体的及时性、同时性、大众性的特点,决定其信息传播速度快捷及时,且在同一时间内可以向无数受众传播。电视媒体覆盖面大,传播范围广、渗透力强。通过卫星电视深入千家万户,影响大量受众,产生广泛的宣传攻势和影响效果。
 
  (二)直观真实,说服力强
 
  电视媒体具有声画结合、视听兼备的特色,因而商业电视广告形象具有直观性、具象性和真实感,能直接再现商品的原貌,展示其性能和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满足人们“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求真心理,从而增强了广告信息的可信度。商业电视广告的这种直观性,是其他任何媒介所不能比拟的。它超越了读写障碍,成为一种最大众化的宣传媒介,无须要求观众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即便不识字,不懂语言,也基本上可以看懂或理解广告所传达的内容。
 
郑州商业电视广告制作
 
  (三)形象生动,震撼力强
 
  商业电视广告大多具有唯美的画面、鲜艳的色彩、流畅的动作和悦耳的音效,集声、光、色等多种表现方式于一身,是唯一能够进行动态演示的感性媒体,因此,其冲击力、感染力特别强,可以通过特技摄影、蒙太奇技巧等创造出神入化、精彩迷人的艺术效果。商业电视广告制作用声波和光波信号直接刺激人们的感官和心理,以取得受众感知经验上的认同,从而牢牢吸引受众的注意力,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心灵震撼力,这是其他任何媒体的广告所难以达到的。
 
  (四)重复传播,被动接受
 
  商业电视广告的播出时间往往放置于节目的前、后或穿插于节目中间,每天在规定的时段反复播出。不论观众是否喜欢,都不得不耐着性子按照其播出顺序,依次观看,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讯息接受的强迫性。这种重复传播模式,必然会潜移默化地影响消费者,强化其记忆,从而实现理想的广告目标。
 
  作为郑州商业电视广告制作影视级平台,河南蓝调传媒始终专注于用影像助力企业品牌价值传播。公司现有员工25人,其中拥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从业资格证(中高级职称)人员8人,且导演、摄像师、灯光师等主创人员均有省级电视媒体十年以上从业经验或北上广一线剧组从业经验,公司独资拥有4K数字电影机、阿莱影视灯光、重型轨道、大疆航拍、苹果非线、3D动画工作站等创作设备近百万元。为社会提供微电影、宣传片、专题片、TVC广告、全景VR、大型会议晚会的策划、拍摄和制作。蓝调传媒将多种形式的视频创作融入企事业单位的战略,把数字媒体的产品服务和技术创新融入品牌的塑造及推广体系,将数字影像融入令人耳目一新的视觉传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