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既非单纯的电影,也非单纯的广告,而是电影、广告和新媒体的结合体。换言之,微电影是在新媒体平台上诞生的商业与艺术的混血儿,是在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移动状态下或短时下观看的影视作品”。
微电影与电影:微电影是简化版的、广告化的电影。它采用了电影的表现形式,有完整的策划和系统的制作体系,有剧本、人物、故事、场景、道具等电影的基本要索,也采用蒙太奇的剪辑手法。不同之处是微电影具有“三微”特征:微时放映、微周期制作、微规模投资。与传统电影关注家国人文情怀,侧重艺术追求、表现宏大深刻的主题不同,微电影的个人色彩更加浓厚,它侧重关注个人的精神自由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注重个人体验和自我表达,更具有商业色彩。
微电影与广告:微电影是加长版、电影化的广告。从诞生之初微电影就是以营销为主要动机的一种商业行为,它建立了一套商业回报机制,即由广告主推动、以电影形式为载体、在电影中植入广告元素,最终达成营销的目的。但微电影毕竟不是赤裸裸的广告片,它在时长上超过广告片,在结构上有着完整的故事、人物、情节等一系列电影元素,广告植入是以巧妙形式完成的,不像广告片那样直白和生硬。微电影和广告营销的着力点也不一样:广告更多地偏向介绍产品功能和性能,是急功近利型的;微电影偏重于品牌形象的塑造和品牌文化的传递,是潜移默化型的。